摘要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加快建筑业发展,对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洛阳市建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结合贯助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城建行风评议,严格按照服务公开制、限期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着重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服务效率上下工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改变了洛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周期长和手续繁杂的状况.为建筑业的发畏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出处
《决策探索》
2008年第16期53-53,共1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