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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市民购买商品住房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据了解,该文件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此外,西安市还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家庭收入标准作了相应的调整;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8年第35期10-10,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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