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8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我国将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新建、改造过程中节能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确保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所使用的节能材料和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工程质量。我国各地除日常监管外,今后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严厉打击生产、使用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出处 《广东建材》 2008年第9期8-8,共1页 Guangdong Building Materials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