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合伙企业所得税制中,没有反避税制度的相关内容,这对合伙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完善,以及合伙企业功能的发挥造成了障碍。而美国税法中合伙企业所得税反避税制度的内容则为完善我国的相关制度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文拟通过浅析美国合伙企业所得税相关反避税制度的经验,对我国合伙企业所得反避税制度的构建进行探讨。2006年颁布的新《合伙企业法》第6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99-100,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