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财产犯罪的下游犯罪,赃物罪一直是各国刑法关注的重点。本文主要从中、日赃物罪的发端、发展及现状出发,对中、日刑法中赃物罪的成立条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然后对两国赃物罪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比较。应当说,当前我国的赃物罪有其特定的优势,但是,在犯罪客体的界定、赃物罪的行为方式等方面也还存在不足。因此,保持我国在该罪立法上的先进性,并借鉴日本刑法中的优点来弥补我国赃物罪的不足,是一件现实而紧迫的事情。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33-38,51,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