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天津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市内及周边地区大量项目开始实施建设。新建项目大多为高层建筑,且基础埋深较大。新建项目地下通常都存在老建筑物基础,因此项目实施前必须对这些老基础进行处理。但是某些老基础周围存在交通要道、已建建筑或管线等各种构筑物,不具备直接处理的条件。如果处理措施不得当势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这就需要将老基础处理与整体项目的基坑支护体系相结合,在支护体系完善的同时对老基础进行处理。
出处
《天津建设科技》
2008年第1期13-15,共3页
Tianjin Constru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