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进入改革发展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一些领域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客观上存在腐败滋生的空间和漏洞;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进,但完善的法制环境和对权力有效监管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制度,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的力度,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第五部分对这方面的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出处
《中国监察》
2008年第16期27-28,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