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社会离不开信息。所谓“离不开”的信息,是指公众关心、对公众利益攸关的信息,而这类信息,相当部分掌握在政府部门的手里。政府部门如何理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能不能做到及时、充分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这无论是对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建设国家的积极性。还是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都是一件份量很重的事情。而这部条例的贯彻落实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其中媒体是一支重要力量,媒体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媒体工作者提高对条例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可或缺的前提。作为一个新闻记者,在此谈谈个人的一点认识。
出处
《新闻记者》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38-40,共3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