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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百纳 官司归官司,市场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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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张裕公司获得解百纳商标注册权,随后长城、威龙等企业发表声明集体抗诉,而张裕方面则向各大卖场送递了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裁定文件,并以此为由要求各地卖场将其他品牌的解百纳产品下架。
作者 邹周
机构地区 《新食品》记者
出处 《新食品》 2008年第18期51-51,共1页 New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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