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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对28个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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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物价局、卫生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省、市(州)级公立医院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7月16日起,患者住院费用超过核定限价标准的,除不可避免的临床路径变异外,超过部分均由医疗机构负担。甘肃省要求,省管医疗机构的单病种限价病种和限价标准由各医院在通知规定的限价水平以内自行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上报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备案后实施。市、州级医疗机构也要根据市、州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限价水平制定本单位的单病种限价病种和限价标准,报市、州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应在通知规定的限价水平内,
出处 《中国医药指南》 2008年第8期46-46,共1页 Guide of China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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