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票制”在广东被搁置是事实,但搁置不是抛弃。搁置“两票制”的原因,不可能是地方政府承受不了来自医药行业的压力,而是目前广东的“阳光采购”不需要、也做不出“两票制”。2006年1O月,《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粤卫[2006]227号)规定:“一级经销商必须直接从生产商购货、结算,由生产商直接对经销商开具发票:属转配送的,二级经销商必须直接从一级经销商购货及结算,二级经销商的进项发票必须由一级经销商开具。”这一规定,被业内人士概括为“两票制”。近年来,广东对药品“阳光采购”的探索如火如荼,但最大的看点是“两票制”。
出处
《中国医药指南》
2008年第8期54-55,共2页
Guide of China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