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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餐饮行业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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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但餐饮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原因主要有,一是人员流动性大。餐饮行业多数为个体经营,从业人员大多从几人到几十人不等,人员流动性大,导致没有与老板集体协商工资的时机。二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多数文化水平不高,加之多从农村出来,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住住只能从事一些简单劳动。
作者 李国富
出处 《中国工运》 2008年第9期48-48,共1页 Chinese Workers’ 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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