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民工养老保险是具有较强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其建立和完善只有在公共财政的支持和推动下才能得以实现。公共财政支持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我国公共财政支持农民工养老保险具备可行性,具体支持措施有补贴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赤字,对参加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农民工本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财政支持,尽快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建立地方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2008年第9期61-65,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农民工社会保障研究>(项目编号:07JJD8402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