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东中西部不同省区地方财政体制进行了分类比较,将地方财政体制归纳为"基数加增量定比分成"与"按税种分成"两种类型。选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主体税种研究了财政体制中收入分配的省级分布特征。研究发现,复杂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有趋同性,表现在主要税种都采取政府间收入分成的过渡色彩,形成了省以下财政体制的联动效应,同时享受较多中央转移支付的西部省份出现了弱分税效应。本文进一步从动态的角度对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的内涵、周期、原因等核心要素进行了阐释,指出上级财政掌控的体制决定权应该在体制调整过程中注意保护基层财政利益。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8年第9期4-9,共6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