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以非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通常应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是以人民币计算的,对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区分以下四种情况折算成人民币,计算缴纳(或退还)企业所得税。
作者 程春玲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49-4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