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营家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统一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家族股东的利益以及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往往采用股权激励制度,这样就不可避免地稀释了家族股份,削弱了家族股东对于公司的控制权;但是,另一方面,家族股东常常希望保持家族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于是,在家族企业中,股权激励制度与公司控制权之间的冲突由此而生。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沿着两个路径进行研究,提出了四种解决方案,以期确保股权激励制度发挥作用的同时,保持家族股东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权。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08年第7期225-226,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