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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吸收合并的会计与纳税处理解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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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合并方对于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应按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确认;合并方对于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作者 赵国梅
出处 《天津经济》 2008年第9期I0005-I0006,共2页 Tianj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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