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习惯在民事立法和司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湖北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社会现状和民众的法律心理决定了民事习惯在当代湖北的法治建设中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为此,应当开展全省范围的民事习惯调查,对民事习惯进行甄别,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采用地方法规的方式对湖北独有的善良的民事习惯加以确认,同时赋予法官必要的自由裁量权,允许法官在个案中对某些民事习惯的法律效力予以确认,以充分发挥民事习惯在法治湖北建设中的作用。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2008年第9期155-158,共4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