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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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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家长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规定,今年8月4日,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公示2008学年上海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出处 《今日上海》 2008年第9期60-60,共1页 Shanghai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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