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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反腐倡廉应做到“六个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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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应加大“六个力度”,做到“六个并重”。一是加大惩防体系建设力度,做到反腐与防腐并重。惩治和预防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以廉政教育为基础,构建思想道德体系;以预防违纪为重点,构建制度防范体系;以规范从政行为为重点,构建权力监督体系。二是加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力度,做到机关与基层并重。
作者 吴先锋
出处 《中国监察》 2008年第17期36-36,共1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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