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邓小平同志关于德育的经常性原则符合人和社会发展的规律。“经常性”可以从时间和空间两个层面来理解。在时间上,“经常性”表明德育是一个长期和反复的过程;在空间上,“经常性”表明德育是一个立体的、多角度的和多层面的、复杂的社会实践。经常性的说服教育,可以因人而异,启发诱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坚之以信,持之以恒,导之以行,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才能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同时,建立和健全使思想政治教育得以顺利进行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是保证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和长效性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出处
《中国外资》
2008年第9期250-2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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