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寻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理人员道德风险问题的根源,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完善的公司治理。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完全仿效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发挥对经理人员的监控机制的条件还不具备。构建对国有商业银行经理层的监控机制,必须充分考虑我国现有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在内部监控方面,不应仅仅满足于构建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构成的公司治理基本框架,而应结合我国国情建立更为全面有效的对经理人员的内部监控体系。在外部监控方面,除尽量发挥证券市场的外部治理功能外,更应强调发挥存款人对存款银行的选择机制以及加强政府有关监管机构对国有商业银行经理层的监管。
出处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173-175,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