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积极促进就业工作.现就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08年第9期18-19,共2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