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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主任”为躲抓捕当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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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贪污公款70多万元,外逃避罪长达10年后,陕西汉中市汉台区某银行东二路储蓄所原主任兼会计刘自强主动到汉台区检察院投案。不久前,刘自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出处 《共产党员(下半月)》 2008年第9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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