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新农合进行立法,是新农合制度建设实践的必然要求。从理论上看,新农合作为一项社会保障制度,靠立法强制予以保障和推行是国际通例。从实践上来看,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已有五年,具有了制度资源和理论资源的积累与创造,其立法已具备了可行性。
出处
《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
2008年第5期16-18,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for the Departments Directly under Shanxi Provincial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范化与立法研究"(05BFX02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主持人:孙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