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从“因果—假设反成”看“敢以烦执事”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左传·僖公三十年》中的“敢以烦执事”后用了句号,“敢”不应该解释为“冒昧”,这样的理解违背了汉语中的“因果—假设反成”规则。根据这一规则,“敢以烦执事”后应该用问号,“敢”应该解释为“岂敢”。
作者 曹国安
出处 《现代语文(下旬.语言研究)》 2008年第9期8-9,共2页 Modern Chines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