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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标识管理规定》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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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9月1日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将正式实施。届时,在食品包装上大力介绍其药用功能的均属于违规行为,生产企业逾期不改的,将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出处 《中国家禽》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7期65-65,共1页 China Poul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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