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和《证券法》两部在资本市场中具有基础性作用的法律的修改对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券法》中证券发行与交易制度的根本改革,使得我国资本市场逐渐摒弃了以前的单一的交易市场、单一的交易方式、单一的交易品种模式。以前的这些制度严重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实现良性运作。现在,取而代之的是多重交易市场、多种交易方式和多样化交易品种等与资本市场国际化相契合的国际化市场格局。多层次资本市场法律制度的合理构建需要改变资本经营理念,改善政府在资本市场中的监管职能,并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的民事法律责任机制。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51-56,共6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