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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国债回购市场的探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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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0年代以来,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扩大,1990年发行规模为192.23亿元,到1996年国债发行规模已达到2126.04亿元。随着流通市场的发展,国债回购市场也悄然兴起。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某种指定的债券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即债券持有者(融资方)与融券方在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融资方在卖出该笔债券后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再买回该笔债券并支付原规定的利率利息的交易方式。与上述过程相反的交易,被称为反回购交易或逆回购交易。国债回购属于债券远期交易。 一、我国国债回购市场的作用 1、国债回购促进国债发行和国债二级市场的发展。 证券公司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协议,卖出某种所持证券,并约定在一段时间后按高于卖价的价格重新买回,这种国债回购交易在客观上提高了社会对国债的需求,扩大了国债一级市场的容量。国债回购丰富了投资者的投资选择,从而扩大国债交易规模,提高了国债流动性和变现性。
作者 曾凤
出处 《广西金融研究》 1997年第12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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