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意味着社会利益的调整、和谐社会的构建要依赖于法律和法制,通过法律调控社会,通过加强和健全法制建设实现社会和谐。这就提出了深入研究“法律价值”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庞德曾说道:“价值问题虽然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它是法律科学所不能回避的。即使是最粗糙、最草率的或最反复无常的关系调整或行为安排,在其背后总有对各种互相冲突和互相重叠的利益进行评价的某种准则”。对“法律价值”问题的探讨要建立在法律价值概念的基础之上,而“法律价值”概念的得出,与哲学的一般“价值”密切相关。
出处
《法治研究》
2008年第9期15-17,共3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