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服务商标的构成 服务商标是指为了标志企业的服务项目,并使之与其他企业的眼务项目相区别而使用的标记。在经济生活中,有些企业的“产品”不是以有形的商品提供给买主,而是以某种商业性质的服务项目提供给顾客的。1988年11月1日后,我国在商标注册中开始采用《尼斯协定》中规定的“商标注册用的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表”,此表将商品分为34类,服务项目分为8类。服务项目包括:广告与实业;保险与金融;建筑与修理;交通;
出处
《财贸研究》
1997年第5期69-70,共2页
Finance and Trade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