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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等13部门要求加强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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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刊讯2008年7月10日,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皖、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全国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适应形势,完善机制,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 毛峰
出处 《长安》 2008年第9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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