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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故事——从改革开放三十年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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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并形成科学的法律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 北京,人民大会堂。2008年3月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面对近三千名全国人大代表说:“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
作者 毛磊
出处 《紫光阁》 2008年第10期15-1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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