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4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宣布,我国决定从1997年10月1日起再次降低进口商品关税税率,平均关税水平降低到17%,降税幅度为26%,涉及4,800多个税号商品,降税涉及面达73%以上。自1992年以来,我国已5次降低进口关税:1992年4月降低225种商品进口关税,取消全部进口调节税;1992年12月降低337个税目税率,关税总水平下降7.3%;1993年12月降低2。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1997年第11期3-4,共2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