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长期的学生辅导员工作实践中,主客体同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一是对主客体认识和理解不同,存在分歧,二是对主客体辩证关系认识和把握不够,制约了主客体能动性、主动性的发挥,三是对主客体的新变化关注不够,制约和影响着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这些情况削弱了学生辅导员工作和教育成效。笔者认为,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做好辅导员工作的内在要求。
出处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4期181-182,共2页
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