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内部审计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思考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内部审计存在一些问题,其表现为法人治理结构对内部审计的要求比较模糊,内部审计的定位不清,内部审计的监督层次不清,中介机构的审计替代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的作用就是要监督经营管理、财务收支真实性和效益性。特别是对非上市公司而言,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不公开披露,对股东而言大部分不是财务、经营、审计、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无法甄别这些投资人所需要的信息,投资人与经营管理人员信息不对等。通过内部审计可以促使这些信息真实、准确、可靠,为投资人决策分析提供有效信息,便于决策。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审计,监督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内部审计监督约束机制能更好地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实现股东财富。内部审计要切实解决好组织机构的归属问题,笔者认为,内部审计机构在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时,可归属于监事部门设立。大型企业可以在监事会下设立审计监察部,中小型企业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不设监事会只设一至两名监事的,监事至少有一名能懂审计业务。
作者 李一山
出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08年第23期23-23,共1页 Management & Technology of SM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