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区分了两种类型的收入差距——"外生因素决定的收入差距"和"内生因素决定的收入差距",并集中关注后者,亦即收入差距本身存在一种累积循环的内生机制,初始收入的不均等通过发展需求困境和社会阶层分化最终将导致收入差距的恶性循环。缩小这种内生的收入差距的长效机制在于通过政府提供机制化的社会服务来降低发展成本,使最广大社会群体都能公平享有发展需求和发展机会。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72-80,共9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南开大学"985工程"区域经济国家社会科学创新基地项目资助(项目批准号:1052122004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