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运输管理中的国家赔偿是由于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及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赔偿。侵权行为又有执行职务与非职务,故意过失与无过错之分。文章针对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承担责任及道路运输管理机关承担责任的不同情况,阐述了解决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侵权损害的三种形式:一是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负赔偿之责;二是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连带责任;三是道路运输管理机关责任,道路运输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受害人负责。
出处
《内蒙古公路与运输》
2008年第4期61-62,共2页
Highways & Transportation in Inner Mongo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