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地震所引发的按揭房贷问题之研究——法律无法承受之重 被引量:3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按揭房贷是贷款、抵押和保证的联立,其成立并不引起房屋所有权移转。地震所引起的房屋毁损灭失风险应依《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解决,房屋在交付使用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开发商承担,买受人在解除买卖合同之后,无须还贷;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仍应依约还贷。贷款核销只是商业银行内部的一种账务处理方法,并不能消灭房贷债权。
作者 高圣平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99-204,共6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1

  • 1宁杰.《抗震救灾感受法律的力量》.《人民法院报》,2008年6月1日.
  • 2陈界融.《地震后楼宇按揭贷款法律风险分析》.《人民法院报》,2008年6月17日.
  • 3高圣平.《动产担保交易制度比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9页.
  • 4程力.《楼花按揭对我国抵押权制度理论发展的影响》.载马原主编.《房地产案件新问题与判解研究》.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第15-16页.
  • 5窦玉梅.《探索于民法中最活跃的领域--最高院民二庭庭长奚晓明谈(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报》,2000年12月15日.
  • 6刘晋.《楼花按揭的理论研究与法律调整》.马原主编.《房地产案件新问题与判解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版,第6页.
  • 7申卫星.《期待权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2页以下.
  •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7条.
  •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6条.
  • 10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北京:法律出版社,1990年,第2页.

共引文献7

同被引文献38

引证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