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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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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1日,广电总局发出《关于严禁有线电视网络机构在节目转播中插播广告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广告播放管理,坚决杜绝在转播、传输节目过程中插播广告,提出明确要求。《通知》强调,各有线电视网络机构等广播电视转播、传输机构必须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决贯彻执行总局17号令和其他相关规定,令行禁止.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95-95,共1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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