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一起股东会决议公证案件的思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07年8月5日,广州市番禺区某有限公司向笔者所在的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进行现场监督并对股东会通过的决议进行公证。申请人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的身份证明以及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议程。经审查,该公司现有股东5人,本次股东会拟就该公司以自有房地产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讨论表决。但该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可否决议为他人提供担保未作出任何规定。
作者 张海龙
出处 《中国公证》 2008年第9期37-38,共2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