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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手机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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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手机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手机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88家企业生产的11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9.9%。
出处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 2008年第6期45-45,共1页 Fujian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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