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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歌”系独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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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8月18日下午14时,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就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第一股歌案”作出宣判,判决被告浙江泛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公司)、被告王蓓停止侵权、并在泛亚公司的娱乐基地网站www.5fad.com首页刊登书面道歉启事,同时共同赔偿原告龚凯杰经济损失15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2000元,原告龚凯杰其余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9期9-9,共1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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