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难为著作权法保护的服装产品——评华斯诉梦燕案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服装设计图作为图形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著作权法并不保护实用功能和技术成果,如果对实用功能进行保护,就会造成技术垄断。服装产品的实用性与艺术性难以分离,因而服装产品不能被称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作者 黄旭春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08年第9期44-47,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 1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华斯实业集团肃宁华斯裘革制品有限公司与无锡梦燕制衣有限公司、石家庄东方城市广场有限公司因著作权侵权纠纷案,(2007)冀民三终字第16号.
  • 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胡三三诉裘海索、中国美术馆著作权纠纷案,(1999)二中知初字第145号.
  • 3霍彦杰,谭海华.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C].2003年实用艺术作品版权保护交流研讨会会议材料.
  • 4瑞士英特莱格公司诉可高(天津)、北京市复兴商业城侵犯著作权纠纷案,(2002)高民终字第279号.
  • 5Mazer V.Steinl 347 U,S,201.
  • 617U.S.C.101.
  • 7Peter Pan Fabricsl Inc.v.Martin Weiner Corp1274 F. 2d 487(2nd Cir.1960),
  • 8Jack Adelman. Inc. V. Sonners & Gordon, 112F. Supp. 187 (S.D.N.Y:1934).
  • 9Whimsicality. Inc. V, Ruble's Costume Co. Inc: 891 F.22d 452 (2nd cir.198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