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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宗族族长述论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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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代宗族族长及其助手由遴选法产生,与宗子制的继承大不相同,其出任与否以及能否久任,没有自主权,甚至会被免职,因而权威不会太高;族长及其助手的行事,应以族规、祖训为准则,又受族人会议的制约,权力有限,族长需要与族人会议密切结合,才能够很好地领导族人进行祭祖、修祠、修坟、修谱、处理族人纠纷等事务。宗族为光大门庭,提高社会地位,遴选有才德的族人担任族长,要求其振兴族务、遵法自律,当然不乐于恶劣族长的出现,在这种条件下,族长一般应该能够持正主理族务,而作恶多端,以至致死族人者为不常见现象;作为血缘群体的宗族,有其宗法性,族长因有专制的因素;清末,在极少数宗族中出现选举制、议会制的"族会",实行民主管理原则,是宗族组织的新形式,表明宗族制和族长性能在演变,族长的宗法成分几乎消失殆尽,惟是此类宗族极少,只能反映宗族演变的趋势。
作者 冯尔康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144-154,共11页 Jianghai Academic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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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65

  • 1宁晋.《百忍堂张氏增修族谱》,同治十二年本.
  • 2周泽霖纂修铜梁.《安居乡周氏宗谱》卷-《训规》,光绪十年刊本.
  • 3张履.《答陈仲虎杂论祭礼书》,葛士浚辑.《皇朝经世文续编》卷六十《礼政十一·祭礼》,光绪十四年上海图书集成局版.
  • 4龚克刚清江.《龚氏十四修族谱》,《族约》,民国三年刊本.
  • 5零陵.《龙氏六续家谱》卷首下《家规》,民国十年敦厚堂木活字本.
  • 6《金城颜氏家谱》,《敬拟遴选家长规则四条》,光绪十二年本.
  • 7民国《毗陵城南张氏宗谱》卷二《宗约》.
  • 8杨惟春等修绍兴.《山阴柯桥杨氏宗谱》卷二《县案》,光绪二十年敦伦堂木活字本.
  • 9包世臣.《安吴四种》卷二九《海宁曲氏义庄规约序》,同治十三年注经堂重印本.
  • 10民国《毗陵庄氏族谱》卷一五《旧定经理祠产各条》.

共引文献2

同被引文献97

引证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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