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制度创新与意识形态建设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逻辑互动过程。意识形态作为制度结构中的重要因素,在推进和谐社会制度创新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功能。以意识形态的先导作用来促进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来凸显意识形态目标取向和价值旨归,是和谐社会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为此,应明确制度创新的理论内涵,加强意识形态"合法性"建设,创新意识形态管理体制。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17-20,共4页
Journal of Nanjing Party Institute of CPC and Nanuing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