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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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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决定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也是继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中央决定实旋的又一民生工程。
机构地区 财政部教科文司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8期17-19,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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