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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纳税处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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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投资方式的多元化发展,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在投资入股时会遇到一些问题。以评估后的商标作价入股为例,该投资行为是否需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评估及投资时账务如何处理?若个人以经过评估的专有技术出资入股,是否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等等?现行税收法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征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但对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是否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规定是不同的。因此。必须重视相关的税收政策。
作者 郭秀明
出处 《商业会计(上半月)》 2008年第19期35-35,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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