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在社会各界,特别是互联网视听服务行业引起较大反响,绝大多数媒体、互联网视听服务机构和包括青少年家长、教育工作者、影视版权所有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对《规定》出台持积极肯定的态度。但是也有一些质疑声,如质疑网络视听内容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当前互联网视听信息如此之多、传播主体和技术方式如此之复杂.网上视听服务是否管得了.又该如何管等等。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20-22,13,共4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