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经》是制礼作乐的产物。礼乐制度从建立到完善,几乎贯穿于整个西周时期。《诗经》之前的乐诗文本,在西周时进行过两次编订。其编辑思想、宗旨以及诗集的功用,都是为礼乐所用。第一个定本应是伴随着周公制礼作乐编订于周康王朝。它以祖先和上帝一体化为对象,为西周王朝封建宗法政治而颂祷,其特征是"颂声大作";第二个文本是以王政的礼仪活动与政教内容为对象,表现"王者之迹",其编定的时间为周宣王朝。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8年第9期20-22,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